征求意见函
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全面规范招商行为,促进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铜仁市招商引资防风险守底线七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6年7月27日10:00前书面反馈至邮箱:ZHK5213322@163.com。
感谢您对铜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铜仁市投资促进局
2026年7月21日
铜仁市招商引资防风险守底线七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严把规范招商引资程序关,严防招商引资违规决策风险,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严把项目准入“评估关”
招商引资谈判前,合同承办单位应当组建专业调查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股权结构、主要资产、业务经营、对外投资、债权债务、征信报告等;其中“线下”赴企业实地考察须由合同承办单位两名以上在编人员同行,全面摸清合作方的实际运营情况,投资意向和拟投资项目情况,形成尽调报告。
第二条 严把决策程序“审查关”
招商引资项目涉及政策及财政承诺等事项,一律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决策、不上会、不签订。引进10 亿元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签订后两周内向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报备。
第三条 严把合同签订“程序关”
合同起草须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明确投资强度、建设周期、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合同签订前须同步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签约。合同文本应当由合作方先行签章,政府随后签章;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核心条款的,须重新履行决策和审查程序。
第四条 严把政策优惠“合法关”
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四个不得”,严守招商引资红线底线,严禁通过拼政策、拼奖补、拼地价,违规、越权承诺等方式招引项目或恶意竞争同一项目,造成过度补贴、无法兑现承诺、无序竞争等风险。
第五条 严把举债融资"安全关"
严禁通过政府及其部门或融资平台公司违规举债、变相举债开展招商引资,不得通过为企业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金融机构不得为地方政府或融资平台公司违规举债开展招商引资提供融资支持;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最低收益和回购。
第六条 严把招商活动“节俭关”
严格控制招商活动规模和成本,开展规模可控、对象精准、成果可转化的招商引资活动,严禁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搞形式主义、华而不实、追求排场、重复签约、铺张浪费;严禁安排无明确工作任务、无洽谈对象的出访考察活动。
第七条 严把政商交往“廉洁关”
严格落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项目洽谈和合同签订前,严禁个人私下承诺、利益寻租、谋求个人利益;严禁在服务项目建设过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恶意破坏营商环境。